资讯共享,价值共创,《土流半月坛》邀您关注土地动态。湖南省副省长陈文浩赴安化县调研;《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印发;“三农之声”首发:让我们来看看农民最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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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流快讯】
湖南省副省长陈文浩赴安化县调研,科技创新及大数据推动产业腾飞
7月15日,湖南省副省长陈文浩一行到安化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成果展示馆调研考察,对土流集团打造的安化黑茶全产业链大数据指挥中心给予了充分肯定。为加快推进安化黑茶产业升级,从品牌化向数字化迈进,土流集团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5G、卫星遥感、区块链等数字经济新技术应用,打造了全国最大的可监控、可追溯、可分析的安化黑茶全产业链大数据平台,囊括“一套标准、一个中心、六个平台”,助力安化黑茶实现农业单品数字化和产业集群数字化。
湖南省农业农村信息中心与土流集团达成战略合作,共推数字乡村建设
7月7日,湖南省农业农村信息中心与土流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围绕湖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结合湖南省实际情况,在农业农村大数据、农产品单品大数据、数字乡村建设等方面加强密切合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实现互惠共赢,共同促进湖南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湖南省农业农村信息中心主任刘曙光、土流集团董事长伍勇、联合创始人康志华等出席签约仪式。
农工党湖南省委参政议政专委会赴土流网开展专题调研
7月8日,湖南省政协委员、农工党湖南省委会参政议政专家委员会主任徐庆国率队到访土流网,对土流网农村数字化建设进行专题调研。鼓励土流网继续以土地为核心,围绕“人、地、钱”三大要素,打造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数字化乡村振兴服务体系。
湖南省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漆平波一行到访土流集团
7月8日,湖南省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漆平波等领导一行到访土流集团,了解土流集团的战略业务板块、发展历程、数字乡村服务情况。土流集团董事长伍勇等热情接待了各位来访领导。双方就数字乡村发展、土地流转助推精准扶贫进行了一场座谈会,并对未来合作方向展开了交流探讨。
坚守耕地红线!沅陵农交中心助力马家村“抛荒地”重焕活力
7月15日,土流集团驻沅陵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运营负责人和当地工作人员一行到麻溪铺镇马家村,与当地村干部、种植大户、村民就马家村抛荒整治土地组织签约活动,指导抛荒土地规范流转,促进当地产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
杨淑亭乡村产业云车间项目签约,合力打造产业扶贫湖南模式
7月11日,杨淑亭乡村产业云车间项目在土流集团有限公司总部举行签约仪式。该项目由杨淑亭女士及其创立的湖南七七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高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土流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是一个具有公益性质的数字化乡村产业对接平台和乡村车间孵化器,致力于以产业带动就业创业为基础,扎根、服务和赋能于乡村产业,打造产业扶贫湖南典型模式,为乡村振兴贡献企业力量。
“杨淑亭乡村产业云车间”怀化溆浦车间正式挂牌,开启数字化车间新模式
7月16日,“杨淑亭乡村产业云车间”项目怀化溆浦车间挂牌仪式举行。这是“杨淑亭乡村产业云车间”项目合作签约后挂牌的第一个云车间,将改进车间科技研发技术,助力当地产业结构升级优化,提升产品附加值,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明房房产与土流网签约,正式进军农村土地流转市场
三明明房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明房房产”)近日与土流网签署合作协议,明房房产成为土流网福建省三明市的合作商,将成立土地流转线下服务中心,正式进军农村土地流转市场,致力于盘活农村闲置、抛荒土地,促进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使当地农民成为土地流转的最终受益者。
【三农之声】
136****9564问:农村土地已确权,还有必要把户口迁回农村吗?
(1)如果迁户口只是为了保留农村土地,那就没必要了。目前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基本完成,发证率超过94%,大部分家庭都拿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而有了这个证,就说明你家合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根据国家规定,在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继续延长承包期30年,延期后土地承包期将在2057年左右到期。也就是说,在未来约40年内,无论你户口在哪里,你都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2)如果是为了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宅基地使用权,那还是有必要迁回的。
虽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现阶段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但有一种情况是,有部分迁出户口的农村人,因为种种原因,原先在农村并没有取得承包地和宅基地。但现在想申请宅基地建房,想承包集体土地进行耕种,那么迁回农村还是有必要的。
(特别提醒:具体能不能迁回农村户口可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咨询。)
139****4260问:确权后的土地又被国家征用了,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
(1)征收农民承包地的,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2)征收非农民承包的其他集体土地,土地补偿费分配给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分配。
根据《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第24条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热点关注】
农业农村部印发《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
7月16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印发《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的通知,提出到2025年,乡村产业体系健全完备,乡村产业质量效益明显提升,乡村就业结构更加优化,产业融合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农民增收渠道持续拓宽,乡村产业发展内生动力持续增强。
国家统计局发布2020年上半年国家经济运行情况——上半年农业生产形势较好,下半年物价预计保持平稳
7月16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国家统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半年,我国经济先降后升,二季度经济增长由负转正,主要指标恢复性增长。其中,农业生产形势较好,夏粮再获丰收。上半年,农业(种植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8%,增速比一季度加快0.3个百分点。全国夏粮总产量14281万吨,比上年增加121万吨,增长0.9%。农业种植结构持续优化,油菜籽等经济作物播种面积增加。
中央农办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意见》
7月3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发改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意见》,要求加快高标准农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现代农业园区、动植物保护、沿海现代渔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供水保障、乡镇污水处理、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农村公路、农村电网等11个农业农村重点领域补短板重大工程项目建设。